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
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
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
看过来
荔湾区发放以工代训补贴
申请系统9月1日开放
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5日
有需要的小伙伴,看这里!
补贴范围和对象
1、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、小、微企业。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人员(新吸纳人员均需进行就业登记)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。
2、停工停业的中、小、微企业。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、小、微企业。
3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等的行业的大型企业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。
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企业应为在荔湾区依法登记注册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
备注: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,可以联系我们了解。
补贴标准和期限
补贴标准:符合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,每人每月500元。
补贴期限:中小微企业补贴时限为2021年1-6月,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四个行业的大型企业补贴时限为2021年5-6月,2021年9月15日受理结束,补贴发放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。
在截止时间前受理的,其后审核通过的,可继续发放培训补贴。中小微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,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补贴,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
◆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。
◆企业可同时按规定开展适岗培训和以工代训。
◆同一企业,在本文实施期内,不得重复享受粤人社规[2019]43号“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”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。
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补贴
1、未满足申报条件企业(详见:粤人社规〔2019〕43号、穗人社函〔2021〕378号,特别提醒销售额下降69.9%为不符合下降70%的条件,本条件不能四舍五入)、失信或已注销的问题企业(以“信用广州”网查询为依据)、职工参保企业名称与申请企业名称不一致。
2、企业处于撤销办理期;
3、企业处于不正常经营状态。